【SDG 5】新北市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
108-10-09
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(現改制為行政院性別平等會)第 23 次委員會議通過「行政院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」(95 至 98 年),各部會各就其業務範圍訂定部會層級實施計畫,95 年為試辦階段,96 年起擴大推廣,每年提報成果報告迄今。本府爲與國際接軌並呼應中央政策,研訂新北市政府各級機關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(105~108年),落實性別主流化六大工具,使各局處在研訂政策、制定法令、方案計畫及資源分配時,逐步將性別觀點納入。
新北市社會局就 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》(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,CEDAW) 之落實與推動、性別主流化觀念、性別主流化實行計畫架構、性別預算、性別影響評估、性別統計、性別分析 等性別相關議題辦理培訓,每人每年 24 小時訓練,其訓練時數可將其他性別主流化研習時數納入併計。
單位:新北市社會局
單位:新北市社會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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