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SDG 5】同性伴侶送行者研習
108-10-09
台灣去年正式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,至6月止,全國已有超過4200對同婚登記,伴隨家庭結構多元化,新北殯葬管理處也首度於現代國民喪禮研習中,引入同性伴侶治喪議題,業者出席踴躍、座無虛席,並有多位業者分享協助亡者性別認同著裝、訃聞以伴侶或配偶名字俱名、尊重亡者殯葬自主等案例,引發學員廣大迴響。
統計新北市至109年6月30日止,各戶所受理同性結婚對數共計865 對,全國最多,市府除相當重視婚姻平權,也期透過同婚治喪問題的探討,讓業者更加了解同婚者及家屬喪葬需求,並讓喪葬禮俗符合時代轉變,兼具愛與包容。
應邀授課的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創會理事長許秀雯表示,同婚法未通過之前,同性伴侶辦理亡者身後事,因不具法律上家屬身份,大多是以朋友的身分協助,少有以配偶的角色辦理;同婚登記生效後,雖然治喪與異性婚姻大多相同,但稱謂及儀式仍應尊重家屬給予不同的規劃,同時照顧到不同「利害關係人」的意見,才能讓喪禮儀式達到釋放哀傷、撫慰人心的效果。
研習中,尊圓生命事業有限公司負責人莊婷宇分享,去年承接一位同性伴侶治喪委託案,亡者家屬都認同這位伴侶的存在,但亡者的同學好友們多不知情,因此尊重並延續逝者生前沒有出櫃的意願,並與伴侶達成共識,對外種種通知與場合,皆淡化伴侶角色。
黃明香曾有個案,往生的媽媽二兒子有同性伴侶,雖然沒有婚姻關係,但同居已好幾年在家地位頗重,訃聞印製時表示自己的名字要寫在媳婦欄,家人沒有異議,告別式當天也隨子、媳行列一齊祭拜,實現生死兩安。
尚荷禮儀規劃則分享首次辦理多元成家家眷喪禮,案主二女兒是多元成家,因此特別參考同業相關案例,幫案主二女兒配偶安排「孝女媳」的訃聞稱謂,並在與家屬說明及確認後使用。
這次研習另邀請殯葬禮俗大師徐福全教授講授殯葬文書與殯葬禮俗,除了喪葬儀節,並介紹現代訃聞家屬稱謂因應性別平等與同婚的調整作法,讓殯葬業者在不失禮俗的喪葬儀式中,也有合宜的參考作法。
單位:殯葬處
單位:殯葬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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